哈尔滨市普宁医院拟建设哈尔滨市普宁医院新建病房楼(二期)工程项目,为了让你们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你们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,倾听你们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,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[28]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规定,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(1)建设项目名称:哈尔滨市普宁医院新建病房楼(二期)工程项目
(2)建设性质:改扩建
(3)建设项目内容概要
项目建设规模:新建病房楼共三栋,单体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,总建面积14400平方米,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,新增床位720张。
(4)总投资及建设工期
本项目总投资约6702万元,施工期为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。
二、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概况
1、生态现状
松北区属于松嫩平原一部分,呈北高南低的地势,该区域有机质积累多,在土壤中大量积累,自然形成了松花江沿岸的泛滥土区、江河堤内的黑土、草甸土、平原黑土区和漫岗黑土区。土壤中石油类、Pb的含量较低,有机质、全氨、全磷的指数较低,说明该区域土壤没有收到明显的污染,土壤质量现状处于良好状态。
2、地表水
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现状引用哈尔滨市环保局《2013年哈尔滨市环境质量概要》公布的数据统计结果,由《2013年哈尔滨市环境质量概要》可知,朱顺屯、阿什河口下及大顶子山断面水质满足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Ⅲ类标准,满足朱顺屯规划Ⅲ类、阿什河口下及大顶子山规划Ⅳ类标准要求。
3、地下水
本次地下水现状监测水样取自本项目及周边居民住户水井水,水井均为浅水井,井深50-80m左右,根据现状评价结果,除原有项目水井和松浦村水井的锰元素监测点超标外,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93)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,锰元素超标为地区地质结构造成,非人为因素,地下水质量较好。
4、大气环境
(1)监测期间评价区SO2、NO2、TSP与PM10日均浓度最大占标率均达标,达标率为100%,表明评价区域内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。
(2)监测期间评价区SO2、NO2小时平均值,氨、硫化氢的一次浓度最大占标率均达标,达标率为100%,表明评价区域内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。
5、声环境
本项目四周厂界排放噪声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2类标准。东侧松浦村的声环境现状满足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096-2008)2类标准。
三、项目建成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
大气环境: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;如果处理不当,对环境空气及工作人员和沿线居民身心健康将产生不利影响。
地表水环境:本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来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,如果处理不当将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。
地下水环境: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,如不采取措施,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。
声环境: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的机械噪声,但施工噪声随施工的结束而结束;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,如不采取措施,可能对沿线居民产生不良影响。
固体废物:工程弃方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。如果这些固体废物处置不当,将对项目沿线的生态环境、景观产生不利影响。
生态环境:本项目施工将会改变局部地形、地貌、破坏部分植被,对生态环境也会产生一定影响。
四、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
1、施工期
(1)废气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
建设期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等敏感点区域施工时,应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定期清扫、洒水,减少道路二次扬尘。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和湿法结合的方式,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,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;堆料场应远离敏感区,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。
(2)废水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
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。
施工期将产生少量含SS的废水,严禁直接排放,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,禁止乱排。
(3)噪声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
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,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。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,严禁选用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。
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(22:00-6:00)施工作业;并采用有效地降噪措施,靠近保护目标施工作业时设置移动隔声屏,减缓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。
(4)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
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应及时清运并采用苫布遮盖,防止运输途中洒落;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。
2、运营期
(1)废水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
普宁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,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,污水排放浓度可满足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8466-2005)表2中排放限值的要求,医疗污水经处理达标排入哈尔滨规划的市政污水管网,最终汇入哈尔滨市松浦污水处理厂。
(2)噪声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
本项目建成运营后,对设备间内的给排水设备、排风设备在设备选型上注意选择低噪音设备,在设备安装上对产生振动和噪音的环节都采取防治措施,同时对设备间的机房采取吸声措施,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不产生影响。
(3)大气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
运营期采暖采用市政规划的供热管网,在供热管网尚未接通前使用原有锅炉进行采暖,原有锅炉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满足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01)二类区Ⅱ时段标准。市政供热管网接通后对原有锅炉进行拆除,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。
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恶臭,可以从运行管理及绿化等方面采取防治措施。
(4)固体废物防治与控制措施
本项目投入使用后,对生活垃圾实行垃圾箱装化,分类收集和处理,统一回收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。医疗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医院医疗垃圾暂存间暂时存放,由哈尔滨国环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理。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。
五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
综合环境空气影响评价、地表水、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、声环境影响评价、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、生态影响评价,公众参与结论,结合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,在确保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实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,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,杜绝事故排放,本工程的建设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。因此,该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。
六、公众索要报告书全本方式、联系电话和联系人
(1)报告书全本索取方式
携带个人身份证(原件)到哈尔滨市普宁医院领取报告书全本。
(2)领取期限
自本信息发布起10日内。
(3)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哈尔滨市普宁医院
联系人:刘家庆
联系电话:18800436799
电子邮件:445645536@qq.com
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: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方式:0451-82582507
联系人:张欣楠
七、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注意事项
(1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根据本工程可能受环境影响的范围,确定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松浦村、南家屯和郝家屯。
(2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①该工程在建设运行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?
②您认为该工程中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对污染防治是否有效?
③如果您认为环保措施有问题,请提出您的建议。
④您是否同意该工程在拟建选址建设?
⑤如果您不同意该工程在拟建选址建设,请说明理由,并提出您的建议。
⑥其他问题
八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
本项目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
九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发放调查表10日内。